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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作家王某早年丧妻后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男孩小王。王某生前曾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在其死亡二十五年后,小王发现了一部同名电视剧,剧情基本与小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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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作家王某早年丧妻后通过民政部门收养了男孩小王。王某生前曾发表了一部长篇小说,在其死亡二十五年后,小王发现了一部同名电视剧,剧情基本与小说一致,但又有部分修改,在整个电视剧的片头和片尾均没有出现王某的名字。小王对剧组提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支付报酬等要求,遭到拒绝。剧组认为小王是王某收养的孩子,无权提出这些要求。小王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1)你认为小王应该诉讼剧组侵犯哪些权利?理由是什么?

(2)该如何评价剧组的观点?

史秀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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