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智力商数(IQ)表示智力水平的数值.智商等于智力年龄除以实足年龄,再乘以100.德国心理学家斯特恩(WilliamStern)首先提出此概念.后为美国心理学家特曼(LewisTerman)于比奈-西蒙(Binet-Simon)智力测验的史丹福修正方案(1916)中予以采用.智商100被视为一般水平,130左右或130以上为天才,70以下为智能低下或迟钝者.智商上升至实际年龄达到25或接近30时,才逐渐下降.在预测学校成绩方面,智商值证明有效.1937、1960、1972年人们曾先后3次修订史丹福-比奈智力测验(1916年以前称为比奈-西蒙智力测验).1960年以来,人们先在标准化的年龄分组中进行测验,并把这一年龄组的平均成绩定为100;然后再把每个人的测试结果同平均成绩相比较,这便是个人的智商值.全部智商分数呈正态曲线分布,100分上、下的人数大致相等.人们还可能计算出某一智商分数水平以上(或以下)的人数所占的百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