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传上座部佛教当中,十三的含义主要有以下三种,意义都很重大:
1、《清净道论》Vism.59∶十三头陀支.即(一)粪扫衣支,(二)三衣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钵食支,(七)时后不食支,(八)阿练若住支,(九)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十二)随处住支,(十三)常坐不卧支.--------召集佛法第一次结集的大迦叶尊者就是行头陀支的代表人物.
2、第十三种观智种姓智(gotrabhūñāṇa),这项观智的成功,将使原来的凡夫变为圣者,因此叫做更改种姓,就是由凡夫变为圣者的意思.标志着佛法修习的成功,从此不再落入恶道,在七生内必定解脱.
3、十三个僧残戒:僧残属於比丘或比丘尼违犯的粗恶罪(重罪之一).如果比丘犯了四驱摈罪(波罗夷),就会被逐出僧团,不能和僧众共住,不再被承认为比丘或比丘尼;但是犯了这十三个僧残戒的话,还是可以留在僧团中.也就是说,由最初(ādi)的举罪到最后(sesa)的出罪(由二十位以上的比丘决定).而且相对於驱摈罪,犯了这十三条戒的比丘还可以「残留」在僧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