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
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D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关于C和D选项.
首先,占有返还请求权和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不是不一样的!占有回复请求权又是啥?》
另外,C、乙难道对丙没有直接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吗?那原物返还请求权呢?为什么要请求甲让与?
还有,D、占有返还不是只要无权都可行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