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人才和任用官吏是中国古代社会运行的重要保障。
材料一 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三载一考,三考黜陟幽明。……岁积有成,迁位一级,其有贪残非道,侵削黎庶者,虽在官甫尔,必加黜罚。
--《魏书•高祖纪》
[注]“宪章”指效法;“黜陟幽明”指黜退昏愚的官员,晋升贤明的官员;“甫尔”是始初的意思。
(1)依据材料一,概括北魏整顿吏治的措施。
材料二 唐政府鼓励外商来中国贸易,允许他们在中国居住、任官、通婚。唐朝时做官的外国人多达三千,波斯人和伊朗人甚至官拜宰相。供职唐廷的外籍官员有波斯的阿罗憾、日本的阿布仲麻吕、新罗的崔致远、大食的李彦具,他们有的以一技之长被唐廷录用,更多的是通过“宾贡及第”而成为唐朝的官员。
--《在唐朝做官的洋人》《唐朝对外开放述论》
[注]“宾贡”指唐朝专门为录取外国人士而设的考试。
(2)概括材料二反映的政治现象,并分析其原因。
材料三 (范仲淹向皇帝建议)进士、诸科请罢糊名法,参考履行无阙者,以名闻。进士先策论,后诗赋,诸科取兼通经义者。
--《宋史•范仲淹传》
材料四 (宋神宗)熙宁四年,罢诗赋及明经诸科,以经义、策论试进士。
--《中国思想通史》
[注]“阙”为空缺之意;“经义”指以经书中的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义理;“策论”指议论当前政治问题、向朝廷献策的文章。
(3)指出材料三、四涉及的改革领域,归纳范仲淹和王安石二人的相同主张并简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