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秩序是重农主义体系的哲学基础,是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前启蒙学派思想影响下形成的杜邦·德·奈穆尔在为重农主义体系下定义时,明确地称之为“自然秩序的科学”.
重农主义者认为,和物质世界一样,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是自然秩序自然秩序是永恒的、理想的、至善的.但社会的自然秩序不同于物质世界的规律,它没有绝对的约束力,人们可以以自己的意志来接受或否定它,以建立社会的人为秩序.后者表现为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各种政治、经济制度和法令规章等等.
重农主义者认为如果人们认识自然秩序并按其准则来制定人为秩序,这个社会就处于健康状态;反之,如果人为秩序违背了自然秩序,社会就处于疾病状态.他们认为当时的法国社会就由于人为的社会秩序违反了自然的社会秩序而处于疾病状态,而他们的任务就是为医治这种疾病提出处方.
重农主义的自然秩序学说第一次确认在人类社会存在着客观规律,从而为政治经济学提出了认识客观规律的任务.这一认识成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创立了把社会经济看作是一个可以测定的制度的概念.这概念意味着社会经济受着一定客观规律的制约;经济范畴问存在着相互的内在联系;事物的发展具有理论上的可预测性.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全部理论和政策就是建立在这一概念上的.但由于他们的阶级局限性,重农主义者既把人类社会客观规律看做永恒的规律,又把社会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的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
重农主义的自然秩序,实质上是被理想化了的资本主义社会.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是自然秩序所规定的人类的基本权利,是天赋人权的主要内容.自然秩序的实质是个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统一,而这统一又只能在自由体系之下得到实现.于是重农主义者就从自然秩序引伸出经济自由主义.
“自由放任”的准则,可能最早溯源于与柯尔贝尔同时代的法国商人勒让德而由古尔奈予以箴言化,但只是到了重农学派才真正地成了标识着新时代的战斗口号.
纯产品学说
纯产品学说是重农主义理论的核心.他们的全部体系都围绕着这一学说而展开;一切政策也以之为基础.重农主义者认为财富是物质产品,财富的来源不是流通而是生产.所以财富的生产意味着物质的创造和其量的增加.在各经济部门中,他们认为只有农业是生产的,因为只有农业既生产物质产品又能在投入和产出的使用价值中,表现为物质财富的量的增加.工业不创造物质而只变更或组合已存在的物质财富的形态,商业也不创造任何物质财富,而只变更其市场的时、地,二者都是不生产的.农业中投入和产出的使用价值的差额构成了“纯产品”.
重视农业是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布阿吉尔贝尔自称为农业的辩护人,认为农业是一个国家富强的基础.重农主义者继承了这一传统,并以“纯产品”学说论证了农业是一个国家财富的来源和一切社会收入的基础,为这一传统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础.
纯产品学说是重农学派的剩余价值学说.重农学派实际上是以农业资本来概括一般资本,以农业资本主义经营来概括资本主义生产.租地农场主,作为产业资本的实际代表指导着全部经济运动.农业按资本主义大规模经营方式经营,土地直接耕作者是雇佣工人.生产不仅创造使用价值,而且也创造价值,而生产的动机则为获得“纯产品”即剩余价值,而地租则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
在“纯产品”的基础上,重农学派提出了废除其他赋税只征收一种单一地租税的主张.他们认为“纯产品”是赋税唯一可能的来源.“纯产品”归结为地租,于是地租就是唯一能负税的收入.在复合税制下,赋税的负担即使不直接加在地租上,也会通过转嫁间接地归于地主.因此不如直截了当地取消一切杂税,改而征收单一地租税.由于简化租制会减少征收费用,这种改革实际上减轻了地主的负担.
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
在分析社会财富、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的尝试上,重农学派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既分析了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借以组成的物质要素,研究了资本在流通中所采取的形式;又在此前提下,把社会总产品的生产,通过货币的中介,在社会三个阶级间的流通过程,表现为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同时,在再生产过程中,包括了对各社会阶级收入来源,资本和所得的交换,再生产消费和最终消费的关系,农业和工业两大部门之间的流通等等的分析.这些都在魁奈的《经济表》中得到了全面表达.
编辑本段重农学派的崩溃
魁奈的去世和杜尔哥免职后对他所推动的改革的反动,标志着这个学派的迅速崩溃.1776年《国富论》的出版给重农学派以致命的打击,在理论上和政策主张上,斯密的经济思想成为以后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传统思想.而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制宪会议从杜尔哥改革方案得到启发的财政政策,只能是这一体系的“回光返照”而已.
编辑本段重农学派与中国古代文化
从16世纪起,大量中国古代文化典籍通过传教士进入欧洲.到了17世纪,对中国文化的推崇和对中国商品的消费成为时尚,形成遍及欧洲的“中国热”.“中国热”对18世纪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时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如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狄德罗、霍尔巴赫、魁奈等,非常崇拜中国文化,将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人道主义价值观、民主观、平等观、自由观、博爱观等视为他们建立理想秩序的重要思想来源.霍尔巴赫宣称,法国要想繁荣必须以儒家的道德代替基督教的道德.伏尔泰则说,“在这个地球上曾有过的最幸福的、并且人们最值得尊敬的时代,那就是人们尊从孔子法规的时代”,“在道德上欧洲人应当成为中国人的徒弟”①.伏尔泰甚至感慨,在欧洲各国还是森林中的野人的时候,中国人已经能够用完善而明智的制度治理国家.他深以不能生活在中国那样的国度为憾.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农学派的领袖魁奈和杜尔哥在建立重农学派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受到了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影响.
魁奈当时被尊称为“欧洲的孔子”.魁奈十分尊崇孔子,他曾经撰写《孔子简史》,对孔子进行了高度的评价.在将孔子与古希腊圣贤比较时,明显褒扬前者而贬抑后者,说孔子的《论语》远远胜过古希腊圣贤的哲学.儒家哲学中的重农思想,显然对魁奈重农观念的建立产生过重要影响.魁奈以御医身份进入凡尔赛宫后,通过庞巴杜夫人,敦促路易十五于1756年模仿中国古代皇帝,举行了显示重视农业的仪式“籍田大礼”.在宣扬重农学派思想观念的刊物《农业、商业、财政杂志》和《公民日志》的文章中,大量引用的不是欧洲的文献而是中国的典籍.在杜帮编辑的魁奈及其门徒的论文专集《重农主义,或最有利于人类的管理的自然体系》中(该书第一次提出“重农主义”概念),为了显示其神圣和权威,居然将出版地点标明为“北京”.作为重农学派理论基础的“自然秩序”思想的形成,也受到中国古代哲学的深刻影响.1769年,魁奈出版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该书的第八章标题即为《中国的法律同作为繁荣政府的基础的自然法则相比较》.魁奈将中国作为一个实行自然法则的理想国度,通过对中国的制度实践的考察,阐述了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精神.魁奈的自然法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