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还(hai)欠款还是还(huan)欠款问题
如果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被告乙按欠条归还欠款6000元。法院查明,5月10日,乙向甲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款8000元。6月10日,乙又还款给甲,甲在欠条上加注“还欠款2000元”。而乙辩称,当时是还款6000元,欠条上注明的“还欠款2000元”就是尚欠款2000元。
按照“民事证据规定”应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