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课.听后感
今天,学校组织了学校安全教育课,给我们讲什么是法律、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等.短短一个小时内,我们感触颇深.
有这样一个案例讲到:赵某是一位十七岁的未成年人,某天他和朋友一起出去吃烧烤,因看对面的崔某不顺眼,于是打电话叫了几个朋友,拿酒瓶等物品一齐殴打崔某,赵某甚至还用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划了崔某左胳膊一下.后来崔某报案,由于左胳膊上的伤为轻伤,并未构成其重伤或死亡,赵某被判寻衅滋事罪;但由于他携带管制刀具,罪上加罪,判了五个月的刑事拘留.后有人问他:“你认识崔某吗?你和他之间有什么过节?”他答道:“我并不认识他,只不过因为他的声音太大了,看他不顺眼而已.”天哪,就因为之么一点事而造成了这起事故,值吗?若赵某当时稍一忍让,结果会是这样吗?
还有一个案例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有两个人(姑且称之为甲和乙吧)辍学打工,因为嫌工资少,便去附近一村口打劫了另外两个人(就称之为丙丁吧),他们对丙丁进行了殴打抢劫,当时丙丁并没有钱,只搜出来了八角钱,于是甲乙又把丙丁揍了一顿,才放他们回家,丙丁回家后并未报案.几天后,甲乙去某技工学校耍乐,不料被在此上学的丙碰上了,丙当机立断立即报案,甲乙被当场抓获,绳之以法.后来,甲乙被处以五个月的刑事拘留和八千元的罚款.只因八角钱而罚了八千元,这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一幕幕真是的案例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只有知法才能避免犯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有利于我们跟美好的明天!
共644个字,不知道行不行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