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农村,相对于可耕地面积而言,存在大量的剩余农村劳动力人口.研究成果表明,我国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在1.7亿人左右,在一段时间内还将保持每年1000万人的速度增加,而我国耕地面积正在以每年500一700万亩的速度减少,再加上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还将有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逐步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初步预测,2010年全国农业剩余劳动力将达到2.2亿人,2030年将达到2.8一2.9亿人.在我国的农村,失业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隐性失业,存在“无限供给”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之所以称隐性失业是指对于我国的广大农民而言,没有来自政府的大规模失业救济以及其它相关措施,自身无法承担失业的后果,不得不设法寻求某种赖以生存的方式.
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主要是由于农村劳动力与耕地面积相比较而言的特点是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我国有-亿农村人口,与我国的可耕地面积相比较而言,即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说过剩也并不为过;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的劳动生产率不断地得到提高,同时生产用地却不断地以各种方式和名义被征收或征用为“公共目的”用地以及商业用地等,进一步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三是由于自然资源及资本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国目前的潜在经济发展水平难以吸收由农业释放出来的大量劳动力.依据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的相关理论我们可以认为我国的农村劳动力不仅具有过剩的特征,甚至可以认为其具有“无限供给”的趋势:第一,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传统农业中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通过城市和东部制造业发达的地区来吸收的;第二,由于传统农业中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所以农村劳动力边际生产力很小
甚至等于零,收入低下.但在城市和东部制造业发达地区就业的同质劳动力收入相对较高%由于这些部门的工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传统部门的工资水平,所以在有剩余劳动力供给的条件下可以长期保持低水平,但以一定比例高于传统部门&;第三,在现行的两部门工资存在明显差异条件下,传统农业部门对现代部门的劳动力供给会远远超过需求.不仅如此,如果现代部门预期收入提高,不仅传统部门的过剩劳动力会转移到现代部门,就连就业于传统部门的必要劳动力也会向现代部门转移%因为这时,他们将不满足于自己在传统部门的收入&,我国近年来所出现的大量土地撂荒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也放松了对农民进城的控制,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