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继承元朝的制度,在中央设立三大府:中书省、大都督府和御史台.其中,中书省组织庞大,职权很大,以左、右相国(不久改为丞相)为长官,还设有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高级官僚,以及作为具体办事人员的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中书舍人等等,而中央政府的各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只是中书省下属的机构,六部的长官尚书、侍郎只不过是丞相的属员.
当时,中书省不但有"综理机务"的职权,而且全国各地、各部门给皇帝的奏章也要"先白中书省",一切以皇帝的名义发出的诏令、谕旨,也要经过中书省传达,俨然是设在皇帝和各国家机关中间的一级权力部门,是皇帝与各国家机关进行联系的"中转站".所以,丞相是处在皇帝一人之下,高踞于百官之上的"特殊人物".
明朝一建立,最早担任左右相国(丞相)的是李善长、徐达.李善长是文官之首,而徐达是军队之帅,真可谓位高权重.后来,出任丞相一职的李文忠、汪广洋、胡惟庸等人,也都是勋贵之臣,更说明中书省的地位非常独特.
可是,设置中书省这样一个机构,并授予这么大的权力,不仅与中国传统的皇权国家体制几千年来不断压抑相权、抬高皇权的趋势相抵牾,而且也不符合封建社会晚期高度集权的皇权专制统治的需要,更是一贯喜欢独揽大权的明太祖朱元璋所不能容忍的.特别是,最后一任丞相胡惟庸独断专权,"专生杀黜陟,以恣威福.内外诸司封事入奏,(胡)惟庸先取视之,有病己者辄匿不闻.由是奔竞之徒,趋其门下".由于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激化,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掀起大狱,以"谋反"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
其实,"胡惟庸案"只不过是一个偶然的事件.为了铲除胡惟庸,朱元璋硬给他扣上了私通日本和蒙古,图谋造反的罪名.罪名其实都是"莫须有"的,究其根源,是因为中书省(丞相)对于专制皇权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对此,朱元璋早就心怀不满,而死到临头的胡惟庸却不知收敛,恃功骄纵,跋扈揽权,更促使朱元璋下定决心,作了断然处置.
其实,在此之前,朱元璋就已经着手削减中书省的权力,削弱中书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控制.早在洪武十年(1377年),他就下令设立"通政使司",负责公文的上传下达,并规定"奏事毋先白中书省",明显是要限制中书省的职权.但这些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体制上解决问题,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依然存在.
在处治胡惟庸的同时,朱元璋又以此为"突破口",宣布对中央政府的官制进行大规模的改革:
1.撤销中书省,永远废除丞相制度.朱元璋特别强调:自古以来,丞相制度"弊多利少","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贤相,然其中多少人专权乱政"?所以,他在《大明祖训》里明确规定:永远"不许复立丞相;臣下敢以请者,置重典".参考资料乾纲独断废除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