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解析:
这位领导人的说法是错误的。(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是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不可缺少的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使得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在发展经济中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在环境问题的解决中求得经济的健康发展,以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2)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之间是可以统筹安排、协调进行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只有对它们依法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才能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反过来,经济的发展又能为环境保护创造必要的条件。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经济的发展不一定必须导致环境的恶化,而且一定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否则就会得不偿失。这位领导人只强调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表面上的对立,是对二者关系的错误认识,也是一种经济建设上的短见。我们可以运用相关知识加以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