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中化学反应进行的方向的问题……
1、反应发生的条件有多种,吉布斯自由能这个判据只能用于温度、压强一定的条件下的反应,不能用于其他条件(如温度、体积一定)下的反应.
2、吉布斯自由能这个判据不能说明在该条件下可能自发进行的反应能否实际发生,因反应能否实际发生还未涉及反应速率问题.
这两句结论怎么解释?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