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在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是我国首次放开地级市户籍。这一变化()
①体现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③消除了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 ④体现了对城乡居民平等权利的尊重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