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按照亚当·斯密的观点,体现出了两个方面的特点:
①对国家和社会发挥“守夜人”的作用.亚当·斯密认为,按照自然自由的制度,君主(即国家)只有三个应尽的义务: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
②奉行“管事最少,政府最好”的主张.对经济和社会的管理依靠“无形的手”(市场)来调节引导社会经济及其他各方面事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干预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