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演出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中的例举的“劳务报酬所得”.
对“劳务报酬所得”税法第三条中规定适用税率为20%,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为:每次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所以某演员取得收入7万元时,其应税得额为70000-(1-20%)=56000元
应纳个税额=20000×20%+30000×20%×(1+50%)+6000×20%×(1+50%)=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