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纳税所得额在500元部分应纳税额=500*5%=25元,
2、应纳税所得额在500-2000部分应纳税额=1500*10%=150元,
3、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5000部分应纳税额=3000*15%=450元,
4、由上面的计算,我们判断出,该职员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在2000-5000之间,因为25+150=175元,不足他缴纳的税款450,因而,在2000-5000部分还应缴纳450-175=275元,
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275/15%=1833.33(元)
5、某人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500+1833.33=3833.33(元)
6、某人的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000=3833.33+2000=583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