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是对事物作思维的考察,使思维成为认识对象的概念.[事物,是真实的质料的集合体、特质的外壳;质,是与存在同一的为他存在;精神,是自为存在并向自在自为发展的理念,精神以思维为对象,内容包含在思维中;理念,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概念,是存在与自我意识的自身同一;真理,是存在与自我意识在绝对差别中同一;自我意识,是存在的反思,从他物的回归;反思,是自为概念,否定是自为;思维,是普遍的精神活动,自然和精神真实共性的基础;思想,是构成精神的、自我实现的普遍实体,认识绝对存在的唯一方式;人,是普遍性的实体,我,是能思者的思维,包含一切的普遍性.理性,是存在与自我意识在绝对差别中同一;存在,是有,既是纯思、又是单纯的直接性,假象、消失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