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亏损18w
2005年盈利10w,弥补亏损后,未弥补亏损8w
2006年亏损1w,累计亏损9w
2007年盈利4w,先弥补04年亏损,未弥补亏损04年4w,06年1w
2008年亏损5w,未弥补亏损04年4w,06年1w,08年5w
2009年盈利2w,可弥补04年亏损2w,04年剩余未弥补亏损超过亏损弥补年度,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弥补;剩余可弥补亏损06年1w,08年5w
2010年盈利30w,弥补06、08年亏损,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30-1-5=24w,所得税为24w*25%=6w
一共只有2010年缴税6w,所以04~10年总计应缴税6w,选C
超过年限未弥补的不许弥补,要是在年限内有盈余的是不是要算到下面的年数里面呢,还是超过年限不管未弥补或者盈利都不算到下面的年限了?
因为你在年限内扭亏为盈的那一年盈利部分已经交过税了,已经交过税的没必要再往后算了就假设2011年亏损10w,这10w就留给以后去弥补,2010年及以前的税务已经清算完毕了,不再影响以后的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