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一力学物理问题
一个物体静止在一个斜面上,已知由重力分解而产生的下滑力为F,且物体与斜面之间能产生的最大静摩擦力也为F,那么此时要想使物体开始沿斜面向下运动,理论上只要再向下滑的方向施加一个不为零的力,就能使物体向下运动.
我的疑惑是:但如果要想使物体向上运动,是不是需要施加一个必须大于2F的力?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因为原本有一个下滑力F,所以先要沿斜面向上施加一个力F,来平衡下滑力,然后再加上至少大于F的力(使之大于最大静摩擦力),这样合起来,就是加上至少大于2F的力,才能使物体沿斜面向上运动.我的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