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重大改革回眸】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规定)“缪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拏。”
--《史记•商君列传》
(1)材料一表明,商鞅采取了一种什么政策?分析商鞅实行这种政策的原因。
材料二 1872年2月(阴历)又明令解除幕府颁布的永世禁止土地买卖的禁令,宣布“自今以后,允许四民买卖和私有”。同年7月(阴历),进一步通告在全国丈量土地,发给土地的实际所有者以土地执照,确认其土地所有权。
1873年7月28日政府颁布《地税改革法令》和《地税改革条件》,宣布在全国实施地税改革。《地税改革条例》的内容要点有四:(1)地税的标准:课税的基准不是石高(石高制是日本战国时期不按面积而按法定标准收获量来表示或运算封地或份地面积的制度。),而是土地的价格(地价);(2)地税的税率;税率与丰收、歉收无关,以地价的3%为定率;(3)地税的形态:不是纳物(纳米),而是纳钱;(4)征税的对象:纳税者不是土地耕作者,而是土地所有者。
--改编自《日本通史》
(2)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商鞅变法和明治维新的农业政策产生的相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