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来2007个数之和设为s0,s0=1+2+3+…+2007=(1+2007)*2007/2=1004*2007,
s0≡1004*2007≡1004*(2006+1)≡1004*2006+1004≡1004(mod2006)
第一次操作填上的数为任意,本来2007个数之和就因为第一次操作之后减少了n1,n1≡0(mod2006),
第一次操作后第二次操作前剩余的数的总和为s1≡s0-n1≡s0(mod2006),同理,s2≡s1﹙mod2006﹚,n次操作后,sn≡sn-1≡...≡s1≡s0-n1≡s0≡1004(mod2006),即是有限次操作后只剩一个数,那么剩余的数的和当然就等于这个数,并且显然这个数不能再大于2006,且为非负整数,即是sn=1004
(2)由上,最后剩余的两个数之和sn≡1004(mod2006),另一个数设为x,x不能再大于2006,且为非负整数,
x+2005≡1004(mod2006),
x+(2005+1)≡1004+1(mod2006),
x≡1005(mod2006),由上x只能取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