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是公民意识的集中体现.
2、积极承担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是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好形式.在活动中,当我们用爱心火炬照亮别人的时候,其实也在温暖着自己;当很多人将爱心火炬传递下去的时候,其实也在照亮整个社会.
3、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索取,而在于奉献.它既表现为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也融会和渗透在人们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只有不断为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作出奉献,人生才更光彩,自身价值才能更好地实现.奉献是一种真诚自愿的付出行为,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是美好的人生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