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徐洪刚式的英雄,广东省军区某部女班长、共产党员邱玲见义勇为、浴血斗歹徒的事迹很快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传颂开来。邱玲的行为绝不是偶然的,在邱玲从军的履历表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普通女孩在军营里成长的轨迹。她从1994年12月入伍后,曾一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先后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党员、优秀班长。当兵前,邱玲还曾获得市优秀团干部、学校学雷锋积极分子称号。“见到女英雄的名字是邱玲,我就知道肯定是那个助人为乐的女孩。”邱玲读高一时的班主任王老师谈到,“记得有一次我生病住院,她组织全班同学来探望我。调皮的男同学在她面前都服服帖帖的。见义勇为,敢管、爱管‘闲事’是她的本性,所以当歹徒逞恶时,邱玲挺身而出是必然的。”
结合以上事例说明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与人们守法、护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