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正确对待人和自然和谐发展——沈国舫委员的发言
--------------------------------------------------------------------------------
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近几百年来人类社会非理性超速发展,已经使人类活动成了影响地球上各圈层自然环境稳定的主导负面因子.森林和草原植被的退化或消亡、生物多样性的减退、水土流失及污染的加剧、大气的温室效应突显及臭氧层的破坏,这一切无不给人类敲响了警钟.人类必须善待自然,对自己的发展和活动有所控制,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就当然地成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做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很不容易.因为一方面必须了解和掌握自然规律,了解和掌握各种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这本身是一项艰巨的、需要长时间进行探索的重大科学问题;而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发展的势头,包括人口的增长、社会的变动、活动的范围、消费的方式都是难以控制的.即使为了在一定水平上维持现有人口的生存,也还需要消耗相当数量的自然资源,对自然环境产生相当不小的影响,这些问题在现有的科技和经济发展水平下还很难躲开.因此在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时,人们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要贯彻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首先当然要了解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再不要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来搞发展.这就要适度限制发展的行为,选好发展的领域,改变发展的方式,充实发展的科技含量,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来取得最大的效益.实际上,要充分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事,但面对我国自然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我们只能知难而进,不要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再出难题了.实际上,如果按目前许多不可持续的方式搞发展,连当代人的生存也会受到严重威胁.各级主持发展工作的决策者实在应该在作出决策之前为此而三思.
但另一方面,人民要生存,要过更好的生活,这是我们以人为本求发展的主要目的.发展是硬道理,许多问题只能在发展中求得解决.要发展而不动用一点自然资源,对自然环境没有一点影响,或只有正面影响没有负面影响,这也是不可能、不现实的.关键是要在减少资源消耗与环境影响的情况下,求得和谐发展.要发展城镇化,使相当一部分农民逐渐转化为城镇居民,还要发展交通运输而修路筑桥,不占一点儿耕地是不可能的.如何少占耕地,占得合理,占后有所补偿,这是和谐发展的必走之路.湿地被称为地球的肾,应该严格保护,但相当数量已经开垦为耕地,特别是水稻田——人工湿地(如在黑龙江三江平原),在当前要大面积退耕还湿地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在合理布局和水利建设上面做好文章,使发展水稻田与改善现有湿地的状况相协调.森林是地球之肺,也是应该严格保护的.但森林同时又是以木材为主的一系列林产品的生产基地,这些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可以也应该合理经营利用的,而且应该通过科学的培育措施,越用越好.除了少数需严格保存的自然保护区之外,合理的采伐利用,仍是必要的森林经营措施,要把森林的保护和经营利用更好地协调起来.在一些江河上(特别是西南地区)修建水电站,这是我国能源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改善能源结构,减少C02排放,但水电站的建设也必然带来一些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如何处理这类矛盾必须分清轻重主次,趋利避害,适当妥协,使建设与自然环境的保护协调起来.有些问题的处理,要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可以以发达国家先走一步中得到的教训为鉴,但也不必完全跟着“洋人”的调子走.其实“洋人们”的看法也不是完全一致的,环境保护主义者和实际工作者之间的矛盾在全世界带有普遍性.我们要学会实事求是全面看问题,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处理问题.
了解自然,尊重科学,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经过努力,力争取得高效的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