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对论时间的定义
当然,我们对于用如下的办法来测定事件的时间也许会成到满意,那就是让观察者同表一起处于坐标的原点上,而当每一个表明事件发生的光信号通过空虚空间到达观察者时,他就把当时的时针位置同光到达的时间对应起来.但是这种对应关系有一个缺点,正如我们从经验中所已知道的那样,它同这个带有表的观察者所在的位置有关.通过下面的考虑,我们得到一种此较切合实际得多的测定法.如果在空间的A点放一只钟,那么对于贴近A处的事件的时间,A处的一个观察者能够由找出同这些事件同时出现的时针位置来加以测定,如果.又在空间的B点放一只钟——我们还要加一句,“这是一只同放在A处的那只完全一样的钟.”那么,通过在B处的观察者,也能够求出贴近B处的事件的时间.但要是没有进一步的规定,就不可能把A处的事件同B处的事件在时间上进行比较;到此为止,我们只定义了“A时间”和“B时间”,但是并没有定义对于A和B是公共的“时间”.只有当我们通过定义,把光从A到B所需要的“时间”,规定为等于它从B到A所需要的“时间”,我们才能够定义A和B的公共“时间”.设在“A时间”tA,从A发出一道光线射向B,它在“B时间”,tB.又从B被反射向A,而在“A时间”t`A回到A处.如果tB-tA=t’A-t’B那么这两只钟按照定义是同步的.请问用声音定义时间与用光定义,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