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国社会立法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由民政部负责的有关社会民生的立法项目有44项之多,其中包括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促进法在内的法律6部,行政规章16个,部门规章22个。这则材料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提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