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发包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民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我国农村经济的性质是什么?
(2)土地承包法的这些规定还体现了政治常识的哪些道理?
(3)农民李某一家3口,因进城打工,将承包的10亩地转让给村民张某,李某获得5000元。请问:A.李某能否这样做?为什么? B.李某获得的收益属何种分配方式? C.李某将土地转包后是否还应履行对承包地的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