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我是这样理解的:道理能被称作道理,那它就是真理,名称如果能被称为名称,那它就名副其实.就算说不是真理的话就不能称作道理,名不副实的名称就不能称作名称,
我只是个善于幻想的小孩罢了,希望大家多说说,权威和公理不一定就对,我想听大家的想法或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