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数为两个三位数之和,问其百位数是否为这两个三位数百位数之和?
问这两个条件分别充分吗?望回复有例子或论证过程,
(1)此数的十位数为两个数的十位数之和;
(2)此数的个位数为两个数的个位数之和;
个人认为条件一充分,可是答案说不充分,想不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