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月20日下午,耿某下班回家喝了半斤白酒,然后又跑到厂里。晚7时左右,闲得无聊的耿某在厂里打“110”电话,谎报匪警,胡说有人要他的命,让警察快来救他。市公安局匪警电话值班员询问报警人姓名,耿某竟说:“你爸爸叫什么,我就叫什么。”他还拒绝讲出电话号码和地址,无理取闹。得知此事后厂里员工见到耿某多有指责、批评,公司也对耿某做出了开除职务的处分。但耿某毫无悔改之心,甚至认为正是此事还自己丢了工作,所以又一次虚假报警,最终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耿某有期徒刑3年
(1)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材料中耿某触及哪些规则?问题最终是如何解决的?
(2)材料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观点?
(3)从耿某被判刑的教训中,你有何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