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康德哲学的问题,
涉及康德的问题,首先是人体的感觉器官被物自体给予信息,接着进行处理,处理为可认识的图像或声音,这时候的图像和声音都是纯粹的图像和声音,没有符号,没有意义,这样就应该主客不分.
如果以上论断成立,人是怎么区分主客的?
你站在我面前,我为什么知道你是你,你不是我?
我就想知道这个问题。
请不要再说什么“主客区分是谬误”的了,我这里的主客并不是要某一个统治另一方,只想问,你看着自己的身体,为什么知道这是自己的身体,是什么产生了主体和客体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