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所处的国内外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践有了新发展,对爱国主义获得了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利于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和团结最大多数人的新认识.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指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这一阐述明确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为认识和把握新时期爱国主义提供了基本根据.
(一)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就体现在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坚持的立场和态度.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祖国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社会主义在中国,不是一句空洞口号,而是集中地代表着、体现着、实现着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有目共睹.我国已经不再是一个任人宰割、民生凋敝、满目疮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亚病夫”,而是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为世界所瞩目的繁荣昌盛的东方巨人.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充分证明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社会主义中国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抛头颅、洒热血,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的结果.“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所昭示的真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矗立着一座座爱国主义的丰碑.透过这一座座丰碑,不仅可以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史,看到中国共产党的英明伟大,认识中国共产党的精神风骨,而且也能懂得中国共产党谋国家、民族和人民之利益的艰辛历程.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并躬身实践的光辉典范.爱社会主义,与爱中国共产党以及爱人民政府,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二)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
如果说,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主要是对生活在祖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的一致性,不仅是对生活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的要求,而且是对全体中华儿女包括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的基本要求.在这个问题上,爱国与否是最大的政治分野.作为中华儿女,你不一定要赞成大陆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但却不能不爱中国,不能不拥护祖国统一.只要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能够求维护祖国统一之同,存意识形态之异.在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发展史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祖国分裂是中华儿女爱国情怀的重要体现,也是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民族感情的认同.任何旨在制造国家分裂、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都会遭到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坚决反对.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一些原因,生活在祖国大陆之外的一些同胞对大陆缺乏了解,对于他们的爱国行为应当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邓小平曾经指出:“港澳、台湾、海外的爱国同胞,不能要求他们都拥护社会主义,但是至少也不能反对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否则怎么叫爱祖国呢?”[1]所以,只要站在拥护祖国统一的原则立场上,深明中华民族的大义,就能够在政治上求同存异,就能够团结起来,共同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