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想,相遇后甲又行1小时正好到达两地中点,也就是说,甲用了5小时刚好走了AB一半的路程,而剩下的路,自然还要走5小时.
也就是说,甲在相遇后需要走6小时才能到达B地,而这正好是乙在相遇前走过的路程,所以说相遇前的那段同样的时间里,甲走了4小时的路程,乙走了相当于甲6小时的路程,所以他们的速度之比为2:3.
相遇后乙还要走相当于甲4小时的路程,乙的速度是甲的3/2倍,所以同样的路程,乙花的时间就是甲的2/3,也就是4×2/3=8/3小时,2小时40分钟.
需要列代数式的话,就是设甲的速度为x,根据前面的分析,有乙的为x3/2,则乙在相遇后到B地需要的时间为4x/(x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