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甲企业拟整体转让,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甲企业拟整体转让,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该企业有一项专利基数的法律保护自2005年10月起15年。评估人员经调查了解,该基数已使用8年多,产品比同类产品性能优越,预测该基数产品的市场优势尚可保持5年,由于使用该基数使企业每年可以获得超额税后收益为100万元,无风险利率3.5%,该专利风险报酬6.5%、甲企业除该项专利技术外的流动资产,机器设备,房地产等,采用成本法(加和法)评估的价值为4827万元。
另外,评估师通过对市场预测和分析,预计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下同)为:第一年600万,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收益均比上年递增40万元,从第六年起收益处于稳定状态,每年750万元,评估师根据无风险利率3.5%及企业资本结构,经营风险,筹资风险等情况估计企业风险报酬率为8.5%,以确定企业折现率和本金化率。要求:(1)评估该企业专利技术价值。(2)采用成本法(加和法)评估企业整体价值。(3)采用利益发评估企业整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