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原《内蒙古商报》社长李希晓等4人因故意编造、传播对证券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
1人问答
问题描述:

原《内蒙古商报》社长李希晓等4人因故意编造、传播对证券交易有影响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被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以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李某的行为()

A.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

B.触犯了刑法,受到的是刑罚处罚

C.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受到的是行政处罚

D.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处罚

刘桂峰回答:
  题干中原《内蒙古商报》社长李希晓等4人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是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B说法正确,符合题意.其它选项说法都错误.故选B.
政治推荐
政治推荐
最新更新
优秀政治推荐
热门政治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字典翻译(zidianfy.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电话:  邮箱:
Copyright©2009-2021 字典翻译 zidianfy.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2014709号-7
lyric 頭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