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边区政府于1937年5月通过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制定了“普遍、只有、直接、平等”的选举原则,依照选举原则,依照选举条例的规定,除极少数汉奸特务、依法被剥夺公民权的犯罪分子和神经病患者以外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年满18周岁部分民族、阶级、党派、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文化程度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材料二陕甘宁边区1941年普选时,参选率平均是80%,晋察冀1940年区选时,参选乡民的比例奕在80%——90%之间,在敌寇扫荡之下的游击区,公民参选率最高也在90%以上,大部分在88%左右,在参选公民中,真正的下层人民、工农群众的积极性是最高的,据冀中区的定南、深极、安平、饶阳、博野、清苑等七县1941年选区统计,贫农参选率村为85.92%。
摘编自《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史料选辑》(第一辑),兰州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37年《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的主要特点。(6分)
(2)根据材料二,分析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选的主要作用。(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