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规定:“未经国会同意,以权威废除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国会批准,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可见该法案体现的原则是 ( )①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②司法独立于王权③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④君主“统而不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