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从魏国逃到秦国,秦孝公任用他为丞相,把商地分封给他,号称“商君”.商君治理秦国,法令雷厉风行,公平无私.惩罚,不忌避威势强大的贵族;奖赏,不偏私关系特殊的亲信,法令实施至于太子,依法处治.师、傅犯法,处以黥,劓之刑,一周之后,路上没人拾取遗失的东西,百姓不乱取非分的财物,国力大大加强,诸侯个个畏惧.但刑罚严酷,缺少仁恩,只是用强力压服人而已.
孝公实行商君新法十八年后,重病卧床不起,打算传位给商君,商君辞谢不受.
孝公死后,惠王继位,执政不久,商君请求告老还乡.有人游说惠王说:“大臣权力太重会危及国家,左右近臣太亲会危及自身.现在国内连妇女、儿童都说法令是商君的法令,并不说是大王的法令.这样,君反为人主,而大王反变为人臣了.况且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人,希望大王想办法对付他吧.”
商君害怕受诛,想返回魏国.秦人不许他出境,说:“商君的法令很严厉.”因此不能出境,他走投无路,只好返回.惠王即以车裂的极刑处死了商鞅,而秦国人并不表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