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鸽子”就是王安忆在其长篇小说《长恨歌》里所使用的一种叙事视点,因为她不是用人的眼光,而是借用了“鸽子”的眼光从高处鸟瞰着上海这座大城市,并表达着对人类苦难与罪恶的深切怜悯与关怀.
小说一开篇就来了这么一句:“站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显然,这是作家在给我们介绍“上海”这座城市了,可奇怪的是,她怎么一下子就把聚焦点滑向了对“上海弄堂”的扫视上?一个“站”、一个“至高点”,毫无疑问,作家已经把“看”的主体预先放置到了一个远离了凡俗视野的“至”高位置上——王安忆继而向我们推出的是一个有着“壮观”景象的“上海弄堂”,但实际上在人们的印象中,“上海的弄堂”并非如作家所言是“壮观”的,恰恰相反,它还有些逼窄、拥挤、破旧和杂乱,甚至因为四面八方都是个参差不齐、密不透风,常常还会令人感到有些压抑和窒息.可作家在这里用的显然不是沉溺于其中的“人”的眼光,人的眼里“上海的弄堂”首先是无法“壮观”起来的.其次,既然上海的弄堂如此的“壮观”,它就不能被形容为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了,而应该是舞台前耀眼夺目的一个主体形象的.显然,能把“街道”和“楼房”凝缩为“点和线”,把夜幕下的弄堂模糊成“波涛汹涌的暗”,并且把这“暗”还可以看成是“深渊一样,扔一座山下去,也悄无声息地沉了底”的视域,它一定不是人的视域,退一步说,它即使是人的视域,也一定不会是一个肉眼凡胎的人所能达到的有限的视域.
鸽子就这样出场了,不是以身体、声音、影子等等的直接形式,而是以极为间接的姿态——只让它的视觉来参与对这个盛世里的大都会城市的审视和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