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荷兰东印度公司解散的主要原因在十八世纪时,荷兰与英国之间的战争不断,两国在1780-1784年间的战争,由于国内对于亚洲货品的需求量大减,导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济出现危机,终于在1799年12月31日宣布解散.;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行政管理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的原型.1813年公司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后公司渐渐脱离了贸易业务.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后公司将它的管理事务也交付给了英国政府,印度成为英国的一个直辖殖民地.1860年代中,公司在印度的所有财产交付政府.公司仅帮助政府从事茶叶贸易(尤其是与圣赫勒拿岛).《东印度公司股息救赎法案》生效后公司于1874年1月1日解散.
他们之间应该是竞争的关系.只是后来英国相继打败了荷兰和法国,所以它的东印度公司存在的时间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