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出现与发展①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农业商品化进程②改变了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性质③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④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