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是因为它有利于①改变现有的城乡二元体制 ②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分散的现状③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④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