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法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它是社会组织;第二,必须有独立的财产;第三,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四,要能够独立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够独立地进行起诉或应诉.法人可以分为四类:企业法人、机关团体法人、事业法人和捐献法人.
我想知道第三点: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句话怎么也理解不了,如何就具有法人资格了,有法人资格了,如何就说他独立了.请用自己的语言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