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从债的承受角度来分析,应该是效力待定合同.
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债务承担的效果是更换债务人,而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影响到债权人利益,故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始对债权人生效,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债务承担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
但此题中债的主体发生变化并非当事人意定的结果,而是公司分立后法定分配的结果,乙公司和丙公司有法定偿债义务.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度的债务而发生纠纷.现问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的对外效力因为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效力待定.因为从题目中也不知道债务人是否告知债权人.
后来,因为纠纷,从而可知债权人拒绝此协议内容.该协议内容因此由待定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