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是指除了1和它自己(注意:这里指的是它自己和1是两个不同的数)之外没有其他因数的数,所以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自然数、正整数、最小的正整数,等等若从质数与合数的眼光来看,只能是“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是第三类数,因为也没有人规定所有正整数必须要么是质数,要么是合数
说得够明白的了,“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你还要计较什么呢
所有的正整数多只有质数,合数两种。那1不是正整数吗
谁说只有两种了,明明是三种,质数、合数和1,概念要清楚。
您看清楚了,我是说的:没有人规定所有正整数必须要么是质数,要么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