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释社会关系时,西方人的基本思想是契约思想。按照西方的理论学说,契约思想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宗教契约,即人与上帝之间的契约;另一个是社会契约,即人与人之间的契约。所谓人与上帝的契约,是认为人是由上帝创造出来的,所以,在人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就已经与上帝订立了一个契约,即哪些人是上帝的“选民”,哪些人是上帝的“弃民”,都是注定不变的。所谓人与人的契约,是说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有天赋人权,但人都要生活在一个个国家、社区之内,不能大家都主持国家事务,于是,人们必须把天赋人权中的一些权利交出来,由大家选出来的领导人共同执掌,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契约。从这个角度看,所谓契约,就是合同。
宗教契约的思想反映了西方宗教神学的主张,但在今天仍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西方国家多数人信仰基督教,所以,人与上帝之间存在一个契约的思想在西方很有市场。社会契约论是17—18世纪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反对教会统治的思想,他们提出社会契约论的目的是追求自由和平等,同时,契约论还能够使广大人民群众老老实实服从统治,有利于统治阶级。
动动脑,你认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