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旧律因秦《法经》,就增三篇,而《具律》不移,因在第六.罪条例既不在始,又不在终,非篇章之义.故(新律)集罪例以为《刑名》,冠于律首.
——《晋书?刑法志》
上述文字材料记述了汉、魏时代法典体例发展演变的概况,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旧律”指哪一部法典,它在篇目上增加了哪三篇?(4分)
(2)“旧律”在篇目体例上存在什么问题?(4分)
(3)“新律”在篇目体例上有哪些主要变化?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6分)
(4)汉魏之后,《晋律》和《唐律》在法典的篇目体例上又是如何演变的?(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