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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破产法问题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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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中国破产法问题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6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

汪沛回答:
  《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31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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