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重叠,力量分散。目前,国家统计局设有人口统计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人口统计处,每年人口抽样调查时,各县市还需要雇佣许多人力。国家计生委设有人口统计处,省里配有人口统计干部,县及乡镇由计划生育干部兼搞统计。加之公安部三局的人口统计处,承担全国人口统计年报工作,每年也要投入大量人力。(二)统计指标交叉重复。国家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1989年为了适应各级人民政府的需要,已将各省调查样本由原来的50万人扩大到179万人,县级单位扩大到775个。其中由国家统计局统颁发的《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手工汇总表》,表一是对总户数、总人口的统计,有8项统计指标;表二是人口自然变动与迁移统计,有17项指标,与公安部每年末人口变动情况统计表中顶国重复。涉及育龄妇女生育状况和胎次的抽样调查又与计生委的计划生育年报统计表交叉重复。尽管各部门的统计调查方法不一,但原始统计资料均来自基层。几个部门各发一套统计表格,均按所属系统层层下达,各有各的统计口径,各自投入一定的统计调查力量,这对国家、对地方、对基层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三)经费使用分散。人口调查和统计,国家和地方每年都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经费。有些调查项目,国家给了专项拨款,实际上地方财政还要分担很大一部分。人口年报,国家虽无专项拨款,因地方需要人口年报数据,所需经费均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人口统计调查的经费来源不一,如果集中算帐,每年不下几千万元。(四)数据不一致。全国总人口数据,国家统计局发表公报的总人口与公安部每年汇编的总人口并不一致。(见表)最近几年,我国对外公布的全国总人口数多次修正。如1984年至1986年这三个年度的总人口,最初发表《公报》用的是抽样调查数,而在1987、1988和1991年出版的三部《中国统计年鉴》中又分别将上述三个年度的总人口连续修改了三次。这样我国对外发布的全国总人口数,在同一年度就出现四个不同的数据。目前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对外发布和使用的是抽样调查数。由于这一数据分解不到下属市县和乡镇,因此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实际工作需要的地区人口数,仍普遍以公安部门的人口统计年报数为依据。这又导致全国总人口与地区人口数相加不相等、上下不一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