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案例分析:远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2010年开展了以下业务
①承包本市某建筑工程项目,并与建设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总包合同明确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其中2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给甲建筑工程公司。年底工程项目全部完工,远成公司取得工程款3000万元,并支付甲建筑工程公司200万元工程款。②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闲置办公用房一幢(购置原价7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300万元。③远成公司所属招待所(独立核算)取得客房收入30万元,取得歌厅舞厅收入共55万元,招待所客房收入与歌厅舞厅收入均分别核算。
已知:远成公司招待所在地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以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远成公司开展的上述业务中适用5%营业税税率的有
A、招待所歌厅舞厅收入
B、招待所客房收入
C、转让闲置办公用房
D、承包建筑工程项目
(2)下列关于远成公司开展承包建筑工程应缴纳和代扣代缴的营业税税额说法正确的是
A、应缴纳营业税税额84万元
B、应缴纳营业税税额90万元
C、应代扣代缴营业税税额6万元
D、应代扣代缴营业税税额10万元
(3)远成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A、30万元
B、65万元
C、18万元
D、39万元
(4)远成公司所属招待所取得客房和歌厅舞厅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
A、7万元
B、1.5万元
C、4.25万元
D、5.5万元
(5)下列关于远成公司营业税纳税地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远成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当向办公用房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远成公司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远成公司转让办公用房,应当向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远成公司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向建筑工程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1)(2)(3)(4)(5)
6.某生产企业201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万元,营业成本560万元,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25万元,缴纳增值税50万元,投资收益8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营业外收入30万元,营业外支出85万元(包括非公益性捐赠50万元,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被税务机关罚款5万元),管理费用250万元,财务费用120万元。该企业自行申报当年企业所得税是:
应纳税所得额=1200-560-75+8+30-85-250-120=14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48×25%=37(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从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答案。
(1)该公司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错误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4万元属于免税收入,已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B、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不属于免税收入,已记入应纳税所得额
C、缴纳增值税50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被税务处以的罚款5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利润总额为198万元
B、利润总额为148万元
C、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50万元
D、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0
(3)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应纳税所得额为148万元
B、应纳税所得额为249万元
C、应纳税所得额为253万元
D、应纳税所得额为297万元
(4)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应纳所得税额为74.25万元
B、应纳所得税额为63.25万元
C、应纳所得税额为62.25万元
D、应纳所得税额为37万元
(5)企业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被税务机关罚款,按《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法律责任是
A、由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